荆门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发展规划》,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人口计生委党组研究,制定《荆门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成效
“十五”期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相关部门单位的有效配合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行风评议为动力,严格执行国家“一法三规”和省《条例》,全体计生专兼职干部、技术服务人员大力弘扬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精神,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圆满完成了十五人口发展计划,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领导重视,全面完成了责任目标。“十五”期间全市共出生98887人,比计划少生34878人,年平均出生率为6.58‰;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1.48‰,比计划低1.62个千分点;年平均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8.91%,比省责任目标高出4.91个百分点;年平均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0:106,保持在正常值。2001—2004年分获省责任目标考核结帐一、二等奖。
(二)以人为本,“创优”活动取得重大进展。五个县市区先后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其中钟祥市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钟祥市、京山县计生服务站被评为省级优质服务站,20个乡镇服务站被评为市级优质服务站;全市优质服务站率达到46%。市计生药具站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三)强化宣传,营造了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舆论氛围。丰富和拓展了阵地宣传、环境宣传、社会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群众的婚育观念进一步转变,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依法行政,加强了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一法三规一例”,基本上做到了家喻户晓;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了规范性文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五年中没有发生一起因人口计生干部执法不当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过错追究制、督查制和公示制。
(五)抓住重点,提高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关规定,建立了属地管理工作机制;先后推广了钟祥市“超前办证”经验、东宝区以社区为依托实行综合管理服务和掇刀区“联户管理”工作模式,促进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市、县、乡三级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按国家、省要求加强了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和服务管理工作。
(六)加大投入,基本建成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市、县、乡三级建立了以育龄妇女信息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三网一库”,人口计生系统办公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配备了相对稳定的计算机操作员,并通过持续不断地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工作水平,70名专干获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沙洋县被评为首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七)依靠群众,加强了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全市各级建有计生协会组织1756个、会员发展到28万多人,成为荆门市最大的群众团体。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服水平进一步提高。
(八)提升素质,加强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市、县、乡有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县市区和45个乡镇有计生服务机构,市县两级有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室)、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机构。各级注重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工作(含县乡分管领导、技术服务人员),基本完成了“十五”国家人口计生委统编教材的培训计划。通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全市人口计生干部的作风明显转变。据最新调查显示,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97.3%。
二、我市当前的人口状况及分析
正确认识分析我市人口状况,是科学制定“十一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乃至整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前提。当前我市人口状况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人口总量仍将继续增长。2000年全市只有297.08万人,到2005年度总人口达到302.19万人,五年内增加了5.11万;预测到2010年将达到308万(不含同期人口的社会变动因素)。按现行基本生育政策和行政区划不变,我市人口的自然增长趋势将延续到2035年左右,即人口总量达到340万左右的峰值后,才可能逐渐进入零增长到负增长。
第二、人均耕地面积偏少。我市现有国土面积12404km2,人口密度为242人/km2;与同期全省平均321.2人/km2比虽不算大,但相对于我市现有的耕地面积而言,密度则显偏大。我市现有总耕地面积约369万亩,人均耕地仅1.23亩。耕地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自然资源,国际公认的警戒指标为人均0.8亩,我市距此仅剩0.43亩的余地;而且随着建设用地的不断扩大和人口总量的增加,耕地充裕的荆门将不复存在。
第三、人口总体素质不够高。尽管我市目前无论就人均受教育程度,还是人均预期寿命等反映人口质量的主要指标,都在处于全省平均水平,但由于地区实际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不够,人才流失、生活生命质量不高现象仍比较突出;因此人口总体素质及其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第四、出生人口性别比临近失衡。近五年来,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上控制在省定目标110以内(其中高至109、低至102),但并非没有问题。首先,110的控制指标本身偏高。其次,荆门虽是一个有着良好婚育习俗的地区,但整个湖北属于全国性别比偏高的重点地区之一。我市位居鄂中,多元生育文化随时影响着我们,因此少数边远乡镇已经出现了性别比持续偏高的现象。尽管这一现象暂未引起全市的整体平衡,但如不加以重视,失衡之局只是迟早之事。
第五、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根据五普资料推算,2005年我市60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达到29.8万,占总人口的10.05%,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发展阶段。我市虽比全国晚3-4年进入老龄化,但今后的发展速度却十分迅速;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等基本保障问题是面临一大社会难题。
第六、劳动力人口持续增加。据市政府研究室调查,当前及今后10年荆门的就业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现有城镇压力。按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就业率95%的目标要求,城镇失业人口形成的就业压力约5万人。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形成的就业压力。2003年底,荆门农村劳动力资源总数为122.64万,从业人员107.51万。按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平均10亩标准(国际通用劳均为60亩是生产效率较高、效益较好的标准)计算,我市现有耕地仅需36.95万人。这种劳动力需求过剩的态势将延续到2020年左右。目前,全市共有8.78万人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口就业不足或低收入水平就业是形成和加剧贫困的重要原因。
第七、人口自由流动频繁,给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提出了新课题。当前,我市人口流动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流动人口规模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市人户分离人口已超过40万,占总人口的13.5%。可以预计,由于城乡、地区差距长期存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存量巨大,随着限制人口流动的体制性障碍逐步消除,未来人口流动强度将进一步增加。二是流出远远大于流入。我市流动人口中,流出与流入的数量之比约13:1。三是流出人口结构优化,一般年龄上主要为18-35岁、素质上技艺能力较强、性别上农村以女性居多。四是举家迁移趋势明显。在流动人口的户数中,户主与配偶均为流动人口的比例从1990年的7.44%上升到2004年的26.06%。这就意味着有越来越多的流出流入人口正在成为居住地的常住人口。五是以非正规就业为主。与城镇户籍人口相比,多数流动人口一般在工资较低、工作条件差、就业不稳定、无保障、无升迁机会的非正规部门就业。人口流动已成为城市和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然而,流动人口对社会管理服务系统的挑战也是严峻的,如不抓紧解决,将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之一。
第八、人口城镇化进程加快,给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带来新的困难和问题。近年来我市城市人口增长迅速,“五普”资料表明,全市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总人口的42.33%。近年来我市城镇人口增长较快,但鉴于城镇人口统计口径的变化,需经普查或一定规模的专项抽查才可获得比较准确的数据。按传统口径仅以东宝区为例,到2005年,东宝区总人口为370447人,其中农业人口为176859人,占总人口的47.74%;非农业人口192745人,占总人口的52.26%。与2000年相比,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上升了9.74个百分点。鉴于东宝地处城市中心区,城市化率速度大大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由此推断,2005年我市人口城镇化率应在45%左右。
三、“十一五”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一)“十一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维护人口安全为主要任务;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机制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快推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实施“兴工富市”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荆门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发展目标: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到2010年,全市人口增长总量(不含机械变动因素)控制在308万以内,年平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合理调节人口结构。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力争提高到76岁;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在正常值;人口城镇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
1、继续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巩固提高“双优”成果。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到2010年力争进入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县(市、区)行列达到2个;力争2个县(市、区)服务站建成国家级优质服务站;确保3个、力争4个县(市、区)服务站建成省级优质服务站;45个乡镇站中90%建成市级优质服务站。同时进一步完善以县站为龙头、乡站为主体、村(社区)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医疗保健单位积极配合的计生技术服务网络体系。
切实加强技术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技术服务管理水平。继续实施“三大工程”,认真落实出生缺陷干预《实施方案》,完善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加强避孕药具的管理应用,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群众的满意率。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服务网络和信息网络优势,宣传预防艾滋病的科普知识,配合卫生防疫等部门做好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要顺应改革发展的大潮,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配套经费项目(包括招商引资项目),提升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标准;真正建成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基层公共服务工作体系。
2、以少生快富为目标,加快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以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重点,加快建立少生快富的利益导向机制。督促各地并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落实法规明文规定的独生子女及其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订有关独生子女户、双女户、计划生育特困户、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系列优先优惠及帮扶照顾政策和激励机制;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市县两级依法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基金或公益金;积极探索包括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在内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落实。
3、贯彻属地管理原则,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力度。推广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经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交流和考核评估制度,加快建立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推广城市封闭住宅区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验。力争市政府制定出台结合我市实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细则》。
4、加快推进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坚持走以信息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新型发展道路。以应用系统建设为主导,以信息资源利用为核心,以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初步建立人口管理与科学决策信息系统,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工作方式、管理方式和决策方式的优化。加强与公安、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合作,共同建设人口基础信息库。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做好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坚持信息引导服务,加快数字化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电子政务,继续完善“三网一库”建设。充分利用公众网,探索建立社情民意反馈机制。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促进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5、建成市人口计生委综合大楼。根据我市城区南移的总体规划,争取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十一五”期间在新城区建成市人口计生综合大楼。
四、实现“十一五”规划的主要措施
完成“十一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目标,加强领导是关键,加强法制建设是基础,加大投入是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是保证,创新工作机制是核心,完善目标管理是途径,夯实基础是根本。
(一)加强领导是关键。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继续建立党政一把手人口计生工作联系点,要带头到工作比较被动的乡镇(街办)、村(居)建立联系点,进而推动工作的平衡发展和包保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对主要领导干部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逐年进行考核,离任进行审核。同时,要切实落实企业法人代表计生工作责任制。
(二)宣传教育和村(居)民自治是根本。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工作的改革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维、整合资源、群众参与、因地制宜”的基本思路,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不断开创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继续加强与10部门合作,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推动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促进人民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发展人口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生育文化。继续加强党校系统人口理论教育和科研工作。
要以计生协会组织为载体,通过自治组织的管理、服务,组织和指导村(居)民参与计生工作的决策、管理、监督、宣传、服务活动,使群众在计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体现,使政府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家庭和育龄人群。
(三)创新机制是核心。围绕实现“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的目标,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人口计生“九大工作体系”;一是建立和完善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的计生政策推动体系、二是建立和完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的婚育新风宣传体系、三是建立和完善由市人口计生委牵头的计生优质服务体系、四是建立和完善由市公安局牵头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体系、五是建立由市人事局牵头的人力资源开发及质量评估体系、六是建立和完善由市监察局牵头的人口计生工作执法监督监察体系、七是建立和完善由市财政局牵头的计生经费投入监管体系、八是建立以市计生协为主体的计划生育群众工作体系、九是建立和完善由市人口与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的目标考核及信息共享体系,为完成“十一五”人口计生工作规划提供体制和制度保证。
(四)依法行政是基础。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按程序、对许可事项进行公示,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加强执法监督,狠抓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公示制、监督制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便民维权“十大措施”,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依法行政管理体制。
(五)完善目标管理是途径。建立目标考核评估机制。根据年初层层签订的“三线”责任目标要求,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年度考核、平时抽查、群众评议、领导评价、综合评估的考核评估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单位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要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社会公信度。
(六)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是保证。基层计生机构和计生事业单位要建立“以钱养事、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打破终身制。市县计生管理机构要严把进人关,要着力培养法律、医学、信息三类人才。村计生干部要逐步实行“县管乡聘村用”模式,积极推进激励机制。
(七)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是保障。要建立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保障体制,保证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奖励优惠政策、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待遇落实,确保计生事业的正常进行。根据上级年度政府目标责任书要求编制工作经费预算,建立计生经费监管机制,确保事业费、转移支付、项目专款及时足额拨付并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