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和《荆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在全面总结“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上,制定荆门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完成情况。2010年底全市户籍总人口为299.86万人,常住总人口为287.47万人,控制在规划的308万以内;5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3.98‰,低于控制数1.02个千分点;全市人口出生率保持在9‰以下,年均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5以下,晚婚率保持在40%以上,女性初育年龄为24.05岁,出生政策符合率为97.69%,高于规划数2.69个百分点;出生缺陷发生率为0.57%,在规划控制数1%以内;年均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5.5,五年来较好完成了“十一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但是人口预期寿命和人口城镇化率没有达到指标要求,主要原因是“十一五”人口预期寿命目标设定超过全国人口预期寿命;人口城镇化率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个百分点,原因是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化发展没有达到应有水平,影响到人口城镇化率目标的实现。
二、“十一五”人口计生工作主要成效
(一)坚持改革创新,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十一五”期间,人口计生工作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是工作思路转变。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重管理轻服务向服务管理并重转变。二是工作方法转变。由行政干预向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和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转变。三是工作职能转变。由就计生抓计生向关注计划生育家庭生存发展转变。四是目标管理方式转变。由人口计生部门单线目标管理向“三线”目标管理转变,即实行“党政领导线”、“职能部门线”、“计生部门线”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十一五”期间,人口计生部门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责任,明确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预防执法过错,开展“便民维权”活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个不准”和省人口计生委“五个一律禁止”规定,坚决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迫命令”等行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落实“三公开”要求,全面清理废止收费文件和事项。加强人口计生执法体制机制建设,落实执法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每年定期组织计生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参加全省统一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
(三)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服务优先原则。“十一五”期间,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乡(镇)、村(社区)配备专兼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人员,村民小组、居委会配备信息员,加强服务与管理。在流入地建立“以房管人”、“均等化”服务工作模式,在流出地建立计划生育协会,推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工作模式。通过部门协作、区域协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四)坚持科学发展,优化人口结构管理。“十一五”期间,出台《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实施意见》、《关于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认真抓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加强人口结构管理。建立起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在基层落实“盯、关、跟”的管理服务责任制,把预防“两非”行为责任落实在基层。全面加强“两非”案件查处、严格出生人口实名制的管理。
(五)坚持宣传教育,倡导婚育文明新风尚。一是以全国婚育新风示范市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坚持以婚育文明“六进”为载体,积极倡导婚育文明新风尚。二是以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为主题,开展生育文明示范户的创建评选活动。生育文明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六)坚持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十一五”期间,5个县(市、区)先后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其中钟祥市、京山县、东宝区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京山县、钟祥市、东宝区计生服务站先后被评为省级优质服务站,49个乡镇站(含4个分站)中有35个站被评为市级优质服务站。
截止2010年底,全市有6个县级站、48个乡级站达到形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标准。“十一五”期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认真履行“八项职能”,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加大了孕情监测、咨询指导和随访服务的力度,指导群众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群众享有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全面落实。在农村5年累计开展生殖道感染免费普查(“三查”的同时开展生殖道感染检查) 277.8万人次,免费为育龄群众开展避孕节育服务累计达16.4万人次,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89.7%。
(七)坚持利益导向,落实奖扶政策。“十一五”期间,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一是依法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全市累计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5000.14万元。二是分期分批兑现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政策。5年来我市符合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共有1.11万人,落实奖励资金3876.25万元,落实面达到100%。三是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政策。5年发放奖扶金330.73万元,发放特扶金70.18万元。四是落实农村独生女孩(中)高考加分政策,5年全市有1.1万人享受到中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五是稳步推进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截止2010年底,全市参加独生子女安康保险共3.1万人,参加保险金618.64万元,其中有5348名农村独生女享受到政府50元的政策补贴。
(八)坚持科技创新,加快信息化建设。“十一五”期间,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一是市、县、乡三级5年累计投入1100多万元购置信息软硬件、开发应用各类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信息网络应用环境的目标基本达到。二是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岗位练兵活动和业务技能培训,信息化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培养了一批懂技术、会应用的基层信息化实用人才。三是基本建立起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核心信息业务系统历经从DOS版向WINDOWS版的升级,从单机版向网络版的整体转换,在育龄人口数据库基础上构建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全面启用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公共信息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四是应用系统发挥基础性作用。财务审计、宣传教育、科技药具、人事党务、档案安保等业务基本建成使用相对独立的应用信息管理系统。
三、“十二五”时期人口形势分析
(一)人口基数大,惯性增长持续时间长。参照国家人口形势分析,结合我市“十一五”人口发展状况,“十二五”期间我市人口总量仍将持续增长。一是预测人口出生总数大于死亡和迁出总数,二是统计分析“十二五”初期人口出生将进入新一轮小高峰,惯性增长不可避免。
(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压力有增无减。“十二五”期间我市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难度加大。一是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现已陆续进入婚育期,处于婚育旺盛期的妇女人数居高不下,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将延续至“十二五”期末。二是由于国力增强,民生改善,符合生育二孩和再生育一个孩子的人群持续增长;三是我市一孩家庭数量庞大,一孩家庭占总家庭数的约55%左右,其中有32%是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农村家庭,不排除部分家庭在未来几年内作出生育二孩的选择。四是由于受到传统继承思想影响,少数人包括一些“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现象会有所上升。五是少数干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思想上存在骄傲自满和麻痹松劲情绪,导致工作上力度滑坡。
(三)人口结构性矛盾日益尖锐,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近几年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趋势较为明显,尤其是2009年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时间在高位徘徊,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任务异常艰巨。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见明显,据有关部门资料显示,我市2010年60岁以上人口达到39.8万人,占总人口的13.93%。根据现有资料推算,到“十二五”期末,全市60岁以上人口将在59万人左右,约占总人口的20%,用于抚养人口所需的社会资源增加,社会保障能力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四)人口流动规模不断扩张,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面临严峻挑战。据 计划生育统计分析,截止2010年底,我市有流动人口40.38万人,其中本地流出38.94万人,外地流入1.44万人。与“十一五”初期比较,流动人口总数增加约1.3万人,年均增加0.33万人。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市流动人口将继续增加,年均新增约0.5万人。其中,40岁以下的流动人口占总流动人口的90%以上,15—45岁之间的流动人口占总流动人口的80%。我市农村流到外地的18—49岁的育龄人口达到35万以上,占农村总人口的16.59%。这些都是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重点对象,管理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存在一定的困难。
(五)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给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在“解放思想、跨跃发展”的大背景下,必将推动荆门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的调整,以及生态功能区划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人口素质、结构、分布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但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改革创新的力度、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十二五”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的任务更加艰巨。
四、“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逐步完善政策,控制总量,提高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荆门“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人口环境。
(二)主要发展目标。
人口规模:到2015年,全市人口总量控制在309万以内。
人口变动:年均人口出生率在9‰以下,年均自增率在5‰以下。
出生人口素质:年均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0‰以内。
人口结构:年均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
(三)主要规划项目
1、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建设。“十二五”期间,把建设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机制作为推进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使人口计生工作更加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综合改革任务,建立起“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2、完善政策,推动“六位一体”利导机制建设。在认真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保健费、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政策、高(中)考加分、独生子女安康保险等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机制。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关注计划生育家庭生存与发展,着力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加强“家庭关怀,温馨服务”品牌建设。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十二五期间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免费婚检项目,深入开展和谐健康幸福家庭计划,不断丰富“人文关怀、人情关怀、人性关怀”服务内容,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开展宣传教育、避孕节育、优生指导、生殖保健、随访服务、政策咨询、奖励扶助、规避家庭风险等个性化服务。用五年时间把“家庭关怀,温馨服务”品牌打造成荆门名片。
4、实施“六大工程”,推进生育文明建设。“十二五”期间,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不断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内容和实现形式,大力开展生育文明示范活动,强力推进“六大工程”,即:“空巢”老人关爱工程、留守儿童安康工程、生殖健康保健工程、关爱女孩助学工程、家庭计划扶助工程、生育文明创建工程。
5、深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实现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开展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技术和咨询服务,落实流动人口奖励优惠政策。开展军地共建人口计生“双管双助”工作。
6、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将电子信息网络(含计算机网络和移动通讯网络)延伸至村,实现村级人口计生信息直报,完成数字化服务站的建设任务。建立计生家庭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服务电子档案,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公安、卫生、民政、教育、人保、建设等多部门之间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机制,努力提升公共信息化服务水平。
五、实现“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把建立综合决策机制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要任务来抓,切实解决人口计生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强化政府部门职能。不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在全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三是坚持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不断深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制度改革,加快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指标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第三方考核新机制,增强目标管理的科学性和考核成果运用水平。
(二)创新机制,建好队伍。
加强人口计生职业化队伍建设,逐步完善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力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的唯一标准,把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贯穿于“十二五”人口计生工作的方方面面。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人口计生精神,增强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力争“十二五”期间在村、镇、县三级形成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和专业工作队伍。实行绩效考核,完善人员准入,选拔任用,引进培养、交流、退出机制。
(三)严格标准,加大投入。
各级财政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定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具体标准,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社会抚养费要全额用于人口计生事业,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等经费的落实。建立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机制。积极倡导计划生育家庭参与“安康”保险。加强经费监管,严肃查处在奖励优惠资金发放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