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2021年,我委根据年初工作计划、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全委上下紧紧围绕“健康湖北、健康荆门”建设目标,改革创新,务实作为,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了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2021年度我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度财政批复预算数290058.98万元,决算支出数为286619.37万元,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财政追加额度内且有结余,预算执行整体情况良好。
2、完成的绩效目标。
通过开展部门工作,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持社会办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依法依规实施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不断健全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加强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与防控,抓好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力发展中医药,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目标任务。打造“健康荆门”,以全民健康促进全面小康,以人口均衡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稳健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项目子项设置繁多,项目资金投入分散,难以形成合力
由于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任务量多面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包含了人才培训培养、基层能力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共卫生包含了原重大公卫划转项目、原基本公卫;重大传染病防治包含了扩大免疫规划、地方病防治、慢病防治、艾滋病防治、血防等;中医药专项也包含了文化建设、能力提升、科研创新、人才培养等多项内容,这些有限资金分配给过多的单位且投入金额过低的现象,导致项目单位在使用专项资金的过程中将其变相的转变为日常开支的补充,导致专项资金发挥不了其拳头效应,难以形成合力,也难以产生真正的效益。
2、个别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资金时效发挥及项目进度。
在专项资金的拨付过程中,纵、横的拨付环节较多,各个环节资金都有较多的拨付程序,专项资金能及时到达县级财政部门,但个别地方财政可能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时存在不及时或统筹用于其它的情况;也有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资金拨付不及时,年初的项目资金,年底才拨付。造成项目资金到位滞后,在一定程序上影响了资金时效发挥及项目进度。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减少项目子项设置,集中项目资金形成合力
下一步,我市专项资金的安排和项目选择将遵循“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统筹项目管理,握紧拳头保发展重点,切实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头作用,单位主管科室应结合本年度作重点,精简实施项目,每年保障2-3个重点项目的实施,可采取本年度集中资金支持几个县市,下年度集中资金支持另外几个县市的模式,而不是把专项资金变成“撒胡椒面”的现象导致项目子项繁多、项目投入金额过低且使用过于分散的结果,这样难以形成合力,从而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项目管理和监控,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在当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形势下,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以预算绩效管理为抓手,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提升专项资金绩效水平。一是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权责对等,基层卫生健康部门要以资金审批权为抓手,强化项目监管职能。二是进一步明确绩效目标。省级专项资金的申报与安排,要以明确的绩效目标为依据,目标要量化并层层分解,与资金指标同步下达。三是进一步强化项目运行监控。通过对项目运行的日常监控,尤其是对预算计划和目标的监测,适时采取手段推动项目实施进度、提升效益水平。四是进一步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我委将在以后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中加强绩效结果应用,突出奖优罚劣,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今后,我委将进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好的项目,凡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相应核减或取消项目预算。
附件:2021年卫生健康部门整体部门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286619.37万元,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9.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7380.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3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0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6万元、其他支出9000.4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6918.15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45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575.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3.89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087.79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241.74万元、资本性支出13473.8万元、对企业补助8.23万元、其他支出118.56万元。
2、重点工作
2021年,全面贯彻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健康服务,围绕织密“一张网”、建成“一样板”、打造“一中心”,即织密织牢体系完整、职能清晰、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医防协同的卫生健康“防护网”,建成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荆门样板”,打造江汉平原区域医疗中心,持续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重点将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晴天带伞、撑伞避雨、打伞干活、修伞补强”的要求,以严防输入为重点严防反弹,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精准防控,全力巩固和拓展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二是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深度开展“委市共建”,着力推进“五大中心”建设。三是继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抓好省“1+5”和市“1+7”文件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补短板项目建设。四是深入推进健康荆门建设,大力实施健康荆门2030行动规划,深入实施“323”攻坚行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生活质量。五是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推进2个“国家级”、3个“省级”试点单位建设,力争将其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亮点。六是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坚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质,确保改革任务顺利推进、一体化建设全面完成。七是深入推进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抓好智能监管系统覆盖应用,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就医感受。八是深入推进中医药传承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康复理疗、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九是大力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抓好生育政策配套服务、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设、妇幼健康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老年健康服务等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十是深入推进行业行风建设,加强“清廉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卫生健康行风建设“九不准”,塑造部门良好形象。
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021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进一步控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进一步完善;二是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度市直部门决算(草案)的通知》(荆财库发〔2022〕1号)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委分管领导专题研究,成立由委财审科牵头协调,各相关业务科室具体组织实施,直属单位参与的2021年度绩效自评工作项目组。项目组承担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等具体事项。项目组通过下发绩效自评通知,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报送项目业务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产出和效果以及项目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等,确保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项目组整理项目基础数据资料,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配合,通过整理、分析项目总体资金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项目产出和效果,最后报委领导审定。
本次整体支出自评,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对预算执行情况、产出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别赋值为10分、55分、35分,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8分,整体支出自评结果良好。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财政批复预算数290058.98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302988.9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及时到位为预算执行提供了保障。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支出28661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068.67万元、项目支出29550.7万元。
预算执行总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资金的工作任务和使用用途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合法支出。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机制,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及手段。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来看,整体支出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在预定时间内积极组织实施各项具体工作,产出指标基本完成年初目标值。本次自评,产出指标总分值70分,实际得分68分,得分率为98%。
每千人口床位数(床位):年初目标值为7.0张/千人口,实际完成值7.25张/千人口,较好完成年初目标值。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年初目标值为2.6人/千人口,实际完成值2.86人/千人口,较好完成年初目标值。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年初目标值为3.5人/千人口,实际完成值3.52人/千人口,较好完成年初目标值。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年初目标值为≥90%,实际完成92.41%,较好完成年初目标值。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年初目标值为≥60%,实际完成值66.43%,较好完成年初目标值。
县域住院量占比(%):年初目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92.33%,较好完成年初目标值。
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增幅(%):年初目标值为﹤10%,实际完成4.18%,较好完成年初目标值。
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增幅(%):年初目标值为﹤10%,实际3.13%,较好完成年初目标值。
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占比(%):年初目标值为≥30%,实际完成值33.18%,较好完成年初目标值。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年初目标值为≥90%,实际完成99.8%,完成年初目标值。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年初目标值 ≥80%,实际完成88.26%,完成年初目标值。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年初目标值为≥80%,实际完成81.31%。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年初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100%。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及时率:年初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98%。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次自评效益指标总分值20分,实际得分20分,得分率为100%,具体各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0万):年初目标值<255人/10万,实际完成值165.5人/10万,较好完成了年初目标值。
孕产妇死亡率(/10万):年初目标值≤13人/10万,实际未发生死亡人数,较好完成了年初目标值。
婴儿死亡率(‰):年初目标值≤5‰,实际完成值2.38‰,较好完成了年初目标值。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100%。
健康素养水平(%):年初目标值>25%,实际完成值25.12%,较好完成了年初目标值。
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扶助政策落实率:年初目标值100%,实际完成100%。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掌握了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较好的,予以继续支持;对专项资金管理较好的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进行整改的,将调整项目调减专项,直至取消该项专项资金。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就用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的资金安排和项目立项中,达到改过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目的。
(五)拟公开情况。
今后,我委将一如继往地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上年度实施的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