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社会事务局,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荆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2日
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全面贯彻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 “一二三四五”发展计划和全系统“织密一张网、建成一样板、打造一中心”发展规划,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伟大抗疫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湖北中部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定不移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
1.毫不放松压实“四方责任”。 持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全系统的头等大事,时刻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坚持“晴天带伞、撑伞避雨、打伞干活、修伞补强”,保持市县乡三级指挥体系全面激活状态,持续推进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地落实落细。强化督查督导,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漏洞问题督促限时整改。
2.科学精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不断完善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机制和局部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主动防意识,加强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到荆人员健康管理,按照区域协查“四个查清”要求,快速、高效落实风险人员的“4686”协查规定。加强监测预警,全面优化覆盖多点触发机制,扩大触点覆盖率,提高疫情监测灵敏度。规范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首问负责制,加强高风险人群就诊、留观、检测、隔离、密接排查等全过程风险管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行未设置发热门诊的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不得接诊、截留发热和呼吸道症状患者制度。压实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主体责任,配齐配足专(兼)职院感人员,强化感染防控知识全员培训,坚决守牢院感事件“零”发生底线。比照医疗机构规范隔离点管理运行,配齐配足隔离点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健康监测、疫苗接种和定期核酸检测,严防隔离点风险外溢。切实抓好市公共卫生应急储备中心规范管理,做实做细央企境外回国人员、来荆返荆隔离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转运隔离环节不出丝毫纰漏。加强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和质量控制,全市实验室达20家以上,日单管最大检测能力达6万管以上。坚持“以核酸检测为中心扩大预防”,因时因势调整核酸检测频次、扩大核酸检测范围,持续做好常态化环境和物品核酸检测。
3.竭尽全力筑牢免疫屏障。加强适龄儿童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免疫,继续推进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切实做到应接尽接、愿接尽接。科学制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需求计划,加强疫苗供应保障。通过固定接种、流动接种、分时段预约等方式,优化接种服务,强化医疗保障“四有”措施,保障接种安全。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做好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处置以及预防疫苗核酸污染工作。
4.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而不备,按照发生疫情后能在最短期限内控制疫情扩散传播的要求,持续加强流调、核酸采样检测、医疗救治、消杀等专业队伍的储备和能力提升。做好防疫物资保障,按照不少于20间/万人的标准,储备足够数量的集中隔离点和隔离房间,建立备用隔离点清单,确保一旦有需求能迅速启用。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细化本土疫情应对准备和防控工作措施,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一旦发现疫情,从严从快启动应急响应,坚决把疫情控制在“点”上。
二、坚定不移推进“健康荆门”建设
5.更大力度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围绕建成全省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荆门样板”的既定目标,持续推进省“1+5”、市“1+7”文件落地落细。“五网络”“三基地”“两平台”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加快推进补短板项目建设,已竣工的项目(发热门诊、核酸实验室、急救体系、可转换病房等)做好综合验收,并常态化运行;主体结构完工的项目(市传染病医院,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疾控中心等)加快装修和设备配置进度,尽快投入使用;市疾控中心迁建项目3月底前完工,全市疾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信息平台6月底前实现多点监测预警全覆盖;京山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和东宝区、钟祥市2个信息化项目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市一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沙洋县传染病大楼主体工程12月底前完工。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按省定标准落实疾控机构的编制核定、岗位设置和职能调整;按省统一部署,推进疾控机构公益一类保障和公益二类管理,推动落实“两个允许”(允许疾控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在完成核定任务基础上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提高公共卫生医师薪酬待遇。统筹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公共卫生应急委员会职能职责,全面提升多合一流调能力,全面设立独立的指挥型急救中心,全面建立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全面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保健室(卫生室)设置和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
6.更大力度实施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继续将“323”攻坚行动纳入地方党政班子政绩目标考评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纵向贯通、市县两级医疗机构横向联通的工作网络。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定期调度工作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强化专班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医疗机构专病防治机构建设,加强医防融合,开展经常性培训指导,织密“防、筛、管、治、研”五位一体的服务体系,确保8个专病防治中心建设成效明显、作用发挥突出。
7.更大力度落实“健康荆门2030”行动规划。认真履行牵头部门之责,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健康湖北”考核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压实15个专项工作组职责,力促15个专项行动年度任务落实。大力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继续开展健康进万家活动,加强与媒体协作,探索有效的健康知识普及方式和活动载体。继续推进健康细胞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
8.更大力度践行预防为主健康策略。进一步落实多病同防策略,加强传染病的监测和风险评估,提高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率。加强麻风病症状监测和愈后存活麻风病人监测及畸残康复工作。统筹推进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95%。加强艾滋病、结核病和地方病防治,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流程更加优化,耐药结核病患者管理更加规范。深入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开展省级“健康企业”创建,全面落实职业病患者救治救助政策,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落实日常随访制度,易肇事肇祸患者救治率100%。以青少年近视、学生结核病防控为突破口,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指导,抓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加强慢性病监测,规范心血管病、脑卒中、慢性呼吸疾病健康管理,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血糖制度,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持续推进血防综合治理,继续推进以乡镇为单位血防消除达标活动,完成年度查灭螺、查治病及风险监测等基础工作。
9.更大力度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全域卫生城镇创建为抓手,持续巩固、提升全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质量。适应新的《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不断深化中心城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从2022年起做好以季度为时间节点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准备,并确保通过。支持指导京山市、钟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支持指导京山市、钟祥市、沙洋县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2022年申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6个以上。继续推进爱国卫生“五进”活动,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大力实施无烟环境工程营造活动,加强明查暗访,不断提高无烟单位覆盖面和无烟单位创建质量。
10.更大力度强化食品卫生和营养管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监测任务完成率100%。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强化食源性疾病监测和事件处置,及时预警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服务,开展标准调查和政策宣贯。对标《荆门市国民营养计划(2021—2030)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合理膳食行动、全民健康营养行动,深入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学校建设等工作,切实增强居民食品营养观念。
三、坚定不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1.稳步实施“三明医改”经验。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量换价,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做好有项目无价格以及背离成本价格偏低的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和调价工作。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系统解决定额分配不科学、结算政策不合理、监管机制太粗放、住院与门诊统筹基金不能打通使用等问题。持续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人员总量管理、绩效薪酬总量核定、院长年薪财政保障等政策机制。持续加强医联体(医共体)紧密运行机制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三通六统一”、城市医联体“八化同步发展”走深走实,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和医防协同机制建设,加快建立起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健康管理三位一体的医防协同融合服务新模式。
12.持续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出台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重点推进“四大工程”,即高水平服务供给创新工程,突出抓好学科发展创新、重大技术创新、服务手段创新;高效率精细管理推进工程,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着力提升管理质效、运行效率、绩效考评实效;高效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着力推进公立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人事薪酬制度等改革;高品质优秀文化塑造工程,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体系、人性化服务生态体系、和谐医患关系体系。
13.着力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完善政策引导,工作重心由规范市外就医秩序向理顺市内就医秩序转移,引导三级医院着力解决病人收治结构不合理问题。完善措施调整,坚持“进上退下”基本原则,抓好各级医疗机构病种目录调整,三级医疗机构落实“退下”,不与下级医疗机构“争病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落实“进上”,着力提升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完善管理跟进,建立健全分级诊疗“监测、评价、考核”体系,建立落实定期上报、适时检查、通报提醒、年末评估的联合监管机制,确保县域就诊率、基层诊疗量占比分别稳定在90%、65%以上。
14.大力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持续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促进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督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全面推进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扩面提质,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认真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及工作考评办法,推动综合监督更加精准有力。大力推行“信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持续开展“两个一批”行动,有效提升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公共卫生等领域监督执法效能。深入开展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规范收费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骗取、套取公共卫生资金行为。稳步推进医疗废弃物、饮用水水质、餐饮具集中消毒在线监测与监管系统建设。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以案促管”和包容审慎监管,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与水平。
四、坚定不移提升服务健康能力水平
15.加快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积极对接武汉国家医学创新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中心,有效衔接襄阳、宜昌两个省域医学中心,借助“宜荆荆恩”城市群医疗机构学科建设品牌优势,加快推进湖北中部中心城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深度开展“委市共建”,支持以市一医院为主体建设骨科、儿科、重症、呼吸专科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以市二医院为主体建设肿瘤、精神、传染病、心脑血管专科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县级医院建设,并依托其着力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着力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等)。开展医院等级评(复)审,支持钟祥市人民医院建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支持京山市、沙洋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
16.加快推进医疗服务提质工程。深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大力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50%。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创建,力争创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2个、省级(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10-1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5-20个。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MDT)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全面推开日间手术,开展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试点,三级医院、二级医院日间手术占总例数比例分别达到5%以上、10%以上。扩大实施临床路径病种范围,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出院患者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分别达到30%以上、50%以上。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科护士分别不少于5名、40名,争创1-2个省级专科护理培训基地,优质护理服务第三方满意度达到85%以上。完成全市医疗机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全覆盖、医联体成员单位电子病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统筹推进DRGs和DIP病种付费工作。持续推动“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血液管理,全年无偿献血采集总量达到11吨,千人口献血率达到12.5‰。加强医学会能力建设,增强学术引领能力,提升区域医疗同质化水平。全面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持续落实医疗责任险制度,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参保率达到100%,鼓励民营医院积极投保。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良好执业环境,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17.加快推进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全面推行“乡村一体化”,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辖区内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运行。持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落实“五个全面”政策,坚守公益性职责。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专项津贴政策和村医各项补助政策。全面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推荐标准累计达到20%。全面推进基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站(胸痛救治单元、卒中防治站)建设,“认证”数量达到9家以上。加强移动医疗服务车和智能健康服务包的应用,优化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医卫融合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感受度。
18.加快推进“一老一小”服务供给。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到100%,50%的县(市、区)依托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1所老年医院或1个老年病病区,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继续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启动开展整市创建“中国长寿之乡”工作。加强生育政策清理衔接和宣传引导,持续开展人口监测与分析评估,深入推进“全面三孩”政策落地实施,落实和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政策措施。加快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全市新增托位1400个。积极参与全省示范托育机构创建活动,启动市、县级公立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持续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做好特殊群体信访维稳工作。
19.加快推进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加强市县两级妇幼保健院四部制建设(孕产妇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服务部),推进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促进妇幼预防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产科、儿科、妇科和基层妇幼健康服务门诊建设,健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落实孕产妇管理“五项核心”制度,建立母婴安全月监测制度,持续提升高风险孕产妇救治能力和水平,定期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安全质量评审,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分类做好一级、二级、三级预防,在产前筛查机构与产前诊断机构间建立起规范的协作机制,实现筛查、诊治、管理一体化,切实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两癌”筛查、婚检、孕检、增补叶酸、药具服务等妇幼健康免费惠民项目落实。加强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积极推进新生儿落户“一网通办、一事联办”。
20.加快推进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加强脱贫人员因病致贫返贫监测,落实好健康帮扶措施,力争不发生因病致贫返贫人员。做好健康帮扶与乡村振兴衔接,认真落实《巩固拓展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保持健康扶贫政策总体稳定,补齐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弱项,完善推动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持续改善县乡村三级卫生健康服务条件,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五、坚定不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1.持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编制荆门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适时召开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全覆盖,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2.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计划,每个县(市、区)设置1个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遴选不少于10类3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继续实施中医名院名科名室建设工程,争创省级中医重点专科8-10个,支持京山市、沙洋县中医医院建设3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加强中医药专技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质控中心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对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实施备案制管理。
23.持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活动,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民众健康素养。传承中医养生保健,创新中医药健康促进服务模式。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六进”系列活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产生活。支持道地药材“一县一品”建设,推进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
六、坚定不移夯实事业改革发展支持保障
24.稳步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强化规划引领与执行,制定出台“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做好“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与年度计划的有效衔接,制定年度时间表、路线图,积极谋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事项,推进规划落地见效。
25.持续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行业治理,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不断健全依法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配合做好地方卫生健康相关法规制定、修订工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学法用法考法,不断增强法治观念。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继续聘任法律顾问,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健全卫生健康依法治理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优化营商环境。
26.加快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发展。继续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重点提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和互联互通成熟度水平,建立全面、准确、可用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为拓展大数据应用奠定坚实基础。完善城乡一体院前急救平台、智慧疾病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平台的功能应用。继续推进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确保远程医疗、分级诊疗、检验检测结果互认等智慧医疗服务顺利开展。开通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网线上服务应用,方便居民在线查询全生命周期健康信息。支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智慧医疗服务,重点做好预约诊疗、诊间结算、互联网医院,切实解决挂号、取药、结算长时间排队问题,实现“小病不出家”的线上诊疗服务。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卡发行和应用。
27.更加注重人力资源第一要素。加大中高端人才培育力度,引进50名左右硕博研究生,选送一定数量的医学骨干人才赴国外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培养第三批荆门名医和学科带头人。加大基层卫生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持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培养项目,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200人左右。加大科卫协同力度,强化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
28.严格执行财务审计制度。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落实疫情防控和日常卫生健康工作经费保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成国家、省、市部署的项目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强化预算执行,完善预算支出分析机制,建立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实行跟踪监测、动态监控。持续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推动公立医院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提升精细化运营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不断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29.用心讲好卫生健康故事。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契机,围绕全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弘扬崇高职业精神,讲好卫生健康故事。继续做好国家、省、市级媒体新闻宣传和“一微一网一端”自媒体宣传,推广全市卫生健康改革发展成效和相关惠民政策。加强“荆楚楷模”“中国好医生好护士”典型选树工作,开展护士节、医师节纪念活动。开展健康科普宣传,锤炼健康科普生力军,加大健康科普覆盖面,不断提升卫生健康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巩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凝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正能量。
30.统筹推进其他工作。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文明城市创建、综治信访稳维、安全生产、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消防安全、生物安全、扫黑除恶、双拥、征兵、保密、档案管理、年鉴编撰等工作。积极组织工会、团委开展各项活动,大力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文化建设。认真完成年度驻村扶贫、援恩、援疆、援藏、援外工作任务。推进老干、干部保健、学会等工作。
七、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31. 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员主题活动日”为载体,扎实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活动。加强医院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院长、书记分设全覆盖。加强民办医院党组织摸底排查、党组织组建和调研工作,推进民营医院党组织建设全覆盖。继续落实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继续在系统内开展“党建创品牌、支部创红旗、党员创五星”为主要内容的“三创”活动,继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抓好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实效。
32.持续抓好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督查、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定期研究解决意识形态重要事项,不断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围绕政治、经济、民生领域、社会热点问题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系统内意识形态重大风险排查,防范重点群体聚集“维权”引发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积极探索网络、新媒体环境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切实筑牢思想领域工作防线。建立网站信息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流程。进一步规范落实新闻发言人各项制度,适时发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信息。认真做好卫生健康领域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做到重大情况及时上报,重要事项及时通报,事件处置与舆论引导、舆情管控同步推进。
33. 持续推进从严治党。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职责,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持续深化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医德医风教育、清廉机关、清廉家庭、清廉文化建设,营造全系统崇廉尚洁氛围。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八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履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建设,精准使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心谈话、函询抽查等多种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探索推进“示范清廉医院”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卫生健康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