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山海(湖北)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歌舞厅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 | 荆卫公罚(2024)1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山海(湖北)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801MACH6JW7X8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彭勇 | ||
违法事实 | 2024年01月15日荆门市卫生健康委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苏行云、蒋华东出示证件后在山海(湖北)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勇的陪同下对位于荆门市掇刀区葡萄园路葡萄园城市花园F栋104-106的山海(湖北)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招牌为1920山海)现场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歌舞厅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检验检测。正在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丁郑诚、刘佩、王鑫颖、程路遥现场不能出示未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消毒、保洁等设施设备。2023年12月11日开始营业至今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歌舞厅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经初步调查发现:“山海(湖北)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涉嫌该公司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歌舞厅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检验检测。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消毒、保洁等设施设备。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歌舞厅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4项违法行为。2024年1月30日荆门市卫生健康委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苏行云、蒋华东出示执法证件后,在该歌舞厅法定代表人彭勇的陪同下,针对2024年1月15日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山海(湖北)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复查并了解相关情况,经检查发现:1、该歌舞厅已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3日对该店的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检测,于2024年1月29日取得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BKH(检)字202401(W)005号,检测项目均为合格。2、该歌舞厅已设立专用的消毒工作间,已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消毒、保洁设施设备。3、正在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丁郑诚、刘佩、王鑫颖、程路遥现场均能出示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有效日期均为2024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4、山海(湖北)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正在营业,已经于2024年1月17日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证号:荆公证字[2024]第4号,许可项目:歌舞娱乐,有效期:2024年1月17日至2028年1月16日。 | ||
行政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850元整的行政处罚。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2月29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荆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执法办案人员 | 苏行云、蒋华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