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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208000112363183/2025-00041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5-02-07
文 号: 无 效力状态: 有效

2025年市卫生健康委本级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5-02-07 10:43信息来源:委财审科

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5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5年预算报表

                                                                                                             5.名词解释

                                                                                                             6.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荆门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典。

3.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

6.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8.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9.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0.制定实施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市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11.归口管理市计划生育协会。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荆门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协调推进生育政策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公共服务职能的转移和承接。

14.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与海关部门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二)内设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内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教科(离退休干部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老龄健康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监督科、体制改革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健康荆门建设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三)财务集中管理情况

根据《市财政关于调整预算单位层级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荆财办发〔2024〕117号)文件要求,2025年起市计划生育协会、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市卫生界学会办公室和市公共卫生应急储备中心5个单位的财务纳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集中管理。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聚焦“一增强”(抱团发展增强区域竞争力),推进“三升级”(医疗服务质量升级、公卫服务质效升级、生育服务质感升级),努力实现“两降低”(降低居民就医外转率、降低居民个人卫生支出费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推动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持续深化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国家试点,深入推进“影像、检验、病理、心电、超声”5大辅助检查诊断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上联部省级医院、下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会诊体系,逐步将牵头医院的HIS、LIS、PACS、DIP等信息系统向基层延伸互通,打通优质医疗资源输送通道,推动“人员、技术、服务、管理”下沉。出台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推广医共体建设“京山模式”,各医共体选择1—2家乡镇卫生院,由牵头医院全面托管“人事、业务、财务”,实现一体化运行。2025年底,各医共体全部达到“紧密型”省定标准,基层诊疗量占比至少提高1个百分点。

2.推动公立医院公益性改革。聚焦八大亮点和30个高质量发展目标,不断完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落实政府投入6项政策,推进“五大类”73个项目全面完工(实施)。改革完善人事编制制度,加强公立医院薄弱专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编制向病理、护理等薄弱专科倾斜,动态增加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内部质量效率绩效评价体系,推动医疗机构、不同科室、不同岗位薪酬更加合理、公平。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实施医疗服务效率与业务运行情况季度分析机制,推动全市公立医院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开展经济管理年活动,升级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审计,保障医院健康稳步发展。

3.深化“三医”协同治理。加大 “三明医改经验” 推广,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完善深化医改部门协同机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优先将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并向病理、儿科、麻醉、感染等短板专业倾斜。持续推进DIP付费改革,健全完善协商医保谈判机制,理清基本医保保障边界,优化预拨、结算、清算工作,保障医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推进药品耗材供应保障改革,落实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全面完成约定采购量。建立市外转诊“医院会诊、医保备案”协同机制,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市外转诊率与医保资金拨付相挂钩,临时异地就医人次下降不低于5个百分点。拉开市域内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报销比例差距,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在市县”目标。

(二)持续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4.打造现代医疗服务体系。编制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市中心医院骨科、儿科、重症、呼吸和市人民医院肿瘤、精神、传染病、心血管等八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体系建设,力争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在我市形成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规范开展公立医院巡查和等级医院评审,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推行“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线上优质服务举措,打造互联网诊疗特色服务,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探索市域内优质医疗资源高效协作机制。持续巩固扩大沙洋县、京山市三级医院创建成果。

5.构建紧急医疗救援体系。按照全市城镇和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急救站点均衡布局,重点支持在锂电小镇片区、高铁新城新建急救站点。推进院前急救一体化指挥调度平台深度融合“数公基”平台,构建紧急医疗救援资源“一张图”,实现紧急医疗救援联动“体系化”,不断提升紧急医疗救援资源使用效能和协同作战能力。开展急救中心、急救站质控考核和督导检查,加强急救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按月编制全市紧急医疗救援质控分析报告,不断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

6.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全市疾控机构业务领导和工作协同机制,推进全市疾控工作一体化谋划发展。争取疾控机构编制和财政保障政策,推进市县两级疾控机构与监督机构整合,实现“1+1>2”的改革效果。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系统性开展培训演练,优化绩效分配和人才激励机制,调动专业人员积极性。推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规范化建设,落实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疾控监督员制度延伸至乡镇。发挥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将公共卫生工作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巩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局面。落实《荆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荆门市突发职业中毒应急预案》,推进应急指挥体系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全员培训和实战演练,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和国防动员工作。

7.优化生育政策支持体系。聚焦全市“人口第一战略”,围绕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进一步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机制,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激励生育措施,落实政府、单位、个人等多方责任,实现全市出生人口止跌回升,2025年全市人口出生率达4‰以上。加强生育支持政策宣传,倡导新型婚育文化,加强青年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引导,倡树积极正向的婚育观念。持续关心关爱计划生育家庭,兑现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特扶政策,深入开展暖心活动和帮扶工作,全方位做好保障工作。

(三)持续开展医疗品质提升行动

8.开展“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在三年内补齐儿科、精神卫生科短板,加大服务供给,强化人才培养,制定院内编制、薪酬待遇等政策措施。市、县精神卫生机构做好区域内各类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教育、综合管理的培训指导、组织协调与具体实施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基层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复指导、居民心理健康指导等任务。加快发展心身医学、老年、儿童、青少年等精神类重点专科。支持综合医院、妇保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病房,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加强神志病科、中医心理科、心身医学科等精神类临床科室建设。推动拓展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内涵,持续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救治,广泛开展心理健康讲座“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行动,对重点人群有针对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三级综合医院重点开展重大专科疾病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做好季节性传染病重症患儿医疗救治工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儿童疾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等。到2025年,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均提供儿科服务。

9.开展“两提升一改善”行动。深入实施医疗质量、患者体验“双提升”行动和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病历内涵质量提升行动,严格落实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提高门(急)诊电子病历使用比例,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四级及以上,二级医院达到三级及以上。完善市、县两级质控组织建设和质控组织工作考评机制,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警示教育会议,减少医疗质量安全负性事件发生。推进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省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规定参加临床检验室间质评,拓宽市域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至200项以上,规范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深入实施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和优化入出院流程扩面试点工作。推进“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便捷献血异地办理血费减免。

10.开展“优势学科拔尖”行动。持续推进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做好8个专业省级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准备,力争创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5—20个。制定区域优势专科发展计划,集中资源打造一批有明显区域优势、专科特色优势学科群,支持医疗机构新技术、新项目的研究、应用,并在项目建设、经费拨付、人才培养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带动能力,推动区域医疗水平的整体提升。

11.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瘦身提质”行动。优化基层医疗机构布局,支持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院提档升级,基本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优化村卫生室设置,明确三年行动计划,整合交通便利、服务人口800人以下的村卫生室,通过邻村合建、乡镇巡诊派驻等形式保障基本医疗服务供给,2025年至少完成400人以下村卫生室优化整合工作。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村卫生室达标评价、社区医院创建活动,新增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6家、村卫生室50家,社区医院2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城乡对口帮扶机制,通过专家派驻、专科共建、临床带教、远程协同等方式,整体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持续延伸公共卫生服务触角

12.强化疾病筛查防治。统筹开展“健康荆门”15个专项行动,开展64个核心指标评估,强化疾病和危险因素监测,掌握疾病流行特征及变化趋势。持续推进“323”攻坚行动,加快推进基层防治体系建设,发挥医疗集团带动作用,组织专家团队下沉,加强基层人员培训,落实“防、筛、管、治”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基层心脑血管疾病一体化防治,推进“胸痛、卒中、心律失常”“三站同创”全覆盖,免费筛查慢病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100万人次。引导基层结合实际开展医养结合、中医、康复等特色服务。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居民健康电子档案更好向个人开放。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试点,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提质效、可持续。

13.强化传染病防控。持续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健全疫情监测多渠道哨点体系,强化分析研判和预警,疫情处置做到“早、小、严、实”。提升艾滋病检测服务质量,规范病例服务管理流程,确保艾滋病感染者“发现及时、管治高效”。实施消除丙肝危害行动。完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院内流程管理机制,持续开展结核病防治问题专项整治,规范结核病疫情处置,推进结核病综合防控工作质量进入全省前列。统筹实施免疫规划疫苗和流感、肺炎球菌、手足口、水痘、宫颈癌等疫苗非免疫规划接种,推广使用电子预防接种证。全面推进血防达标工作,开展查灭螺、查治病、风险监测、联防联控工作,重点加强屈家岭、钟祥、东宝等交界地带联防联控及野生动物血吸虫监测,京山市、钟祥市分别完成3个乡镇消除达标任务;加强基层血防人才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夯实基层血防工作基础。

14.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深入实施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强化职业健康危害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落实新发病例报告制度和重点职业病调查制度。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常态化摸排,持续做好7类易肇事肇祸患者信息甄别、登记报告、风险评估、分类管理,加强重点人群及特殊人群心理健康问题疏导和干预。规范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监测,加强学生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常见病及传染病筛查和干预,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持续下降0.5%以上。

(五)持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15.做实服务体系。稳步推进荆门市中医医院、钟祥市中医医院、京山市中医医院开展等级复评工作,巩固沙洋县中医医院二乙评审成果,对标二甲评审标准,强化内涵建设,争取在周期内完成二级甲等医院建设。县级中医医院聚力打造3个以上中医药特色专科,熟练开展不少于45项中医适宜技术,凸显中医专科优势。持续强化15%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服务能力,推进1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达标,夯实基层中医药便捷服务网络。

16.做好培育项目。加快推进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市中医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深入实施中医药人才培育项目,保障“时珍中医药人才”培育项目高质量完成,扎实推进 “西医学习中医” 培训,力求高通过率,培育中西医兼通复合型人才。积极推进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培养不少于6名继承人,重点指导1名以上乡镇卫生院、2名以上乡村医生。扎实开展基层中医药人才与适宜技术培训计划,为每个中医馆培养1-2名骨干人才,以点带面,确保80%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切实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

17.做优创新发展。强化各级医疗机构数据基础建设,整合中医医疗数据资源,提升中医药数字化治理效能,打造智慧中医医院标杆,积极探索创建互联网中医医院。持续深化护理服务网络平台功能拓展,推动智慧云中药房广泛应用、服务升级。全面完成全市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收集与建档,为中医药产业创新储备资源,深入开展中医药基础、临床应用、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加速成果转化应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六)持续保障人群全周期健康

18.创新妇幼健康服务。落实母婴安全“五项核心制度”,持续提升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确保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核心健康指标达到国家、省定标准。实施免费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生育全程服务,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以等级评审、重点专科建设、绩效评价为抓手,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落实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助产服务及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筑牢妇幼健康风险屏障。实施“儿科服务年”活动,推进提能力、上水平、优服务。

19.创新婴幼儿托育服务。持续巩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成果,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成立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县(市)妇幼保健院成立县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全市托育机构的专业指导和服务。指导东宝区建好省级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着力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探索推进社区嵌入式托育和托幼一体化发展,为居民提供就近、便捷、优质的托育服务。全市建成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15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5个。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签约服务,加强托育机构监督管理,确保托育服务安全。

20.创新老年人健康服务。扩大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推动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各县(市、区)至少有1家医院和15%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扩大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供给,推动家庭病床服务实现县(市、区)全覆盖;落实便利老年人就医10项举措,开展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监测评价。推动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合作,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全覆盖;计划培育100张床位以上的医养结合机构3家,力争我市医养结合床位千人比达到全省上中游水平。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管理,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实施老年痴呆防治促进行动、老年心理关爱行动,打造老年人健康服务品牌。

21.创新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助力促消费、稳增长、增后劲,积极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两重”“两新”工作,提高医疗卫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医疗机构与本地医药企业定期对接机制,扩大本土企业产品在全市医疗机构的使用份额。促进中医药产业与养老、养生、旅游、食品、文化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旅游基地和医养结合机构。

(七)持续筑牢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22.坚持党建引领。抓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治理论的学习领悟,深入推进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持续开展“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两融两化” 党建品牌建设。紧盯民生实事和重点工作,积极发出“卫健声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医德医风教育,精准使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建设。

23.坚持科学规划。开展“十四五”规划评估,总结工作成效,查找问题短板,提出对策建议,确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组织编制“十五五”规划,立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未来五年我市卫生健康的发展目标、发展定位、发展思路,谋划“十五五”规划和纲要编制思路。抓好重大战略融入,加强统筹,积极对接协调,推动卫生健康工作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民生保障服务体系,进一步对接全市“4211”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24.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荆门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责任任务,健全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体系,完成系统纳入全市立法规划项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完善综合监管制度,落实“信用+综合监管”“信用+医疗”制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以案促管”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层级稽查和案件评查,推进监督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加强省卫生监督在线监测与监管系统的应用,有效提升卫生健康系统监督执法效能。

25.坚持人才支撑。加强“荆门名医工作室”建设,培养一批中青年骨干人才,引进硕博研究生100名。将医学科研工作作为推进学科建设和增强医学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加强科研项目申报和管理,促进临床技术、学术研究融合发展,计划培养200名全科医生。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继教项目,深入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造血”。推进科研诚信教育,优化科研诚信环境,激发医学科技创新活力。

26.坚持信息赋能。加快智慧医疗建设,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数公基”平台深度融合,完善开发10分钟急救圈、居民电子健康卡预约诊疗、智能在线监管等多场景应用,发挥信息化平台智慧服务效能。推进提升医院互联互通水平,全市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电子病历达到5级,二级综合医院及三级专科医院(含中医、妇幼)电子病历达到4级,市中医医院、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中医院、京山市人民医院、沙洋县人民医院通过国家互联互通成熟度四级乙等以上测评。规范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管理,坚持量质并举加强数据归集,完善定期监测机制,梳理系统模块,不断完善功能。加强信息系统备案管理,引入第三方安全审核机制,开展医疗信息系统定期安全审核,及时排除信息安全隐患。常态化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

三、2025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单位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总收入64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02.3万元(经费拨款6317.3万元、非税收入拨款85万元)。

2.单位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合计64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02.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2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8万元,公用支出184.2万元、项目支出460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3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统筹待遇及在职人员社保支出)。卫生健康支出5804.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类支出及卫生健康项目),住房保障支出110.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3.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5年总收入6402.3万元,比上年5358.4万元增加1043.9万元;2025年支出预算合计6402.3万元,比上年5358.4万元增加1043.9万元。2025年总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1)财务集中管理导致预算收支增加。2025年市计划生育协会、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市卫生界学会办公室和市公共卫生应急储备中心5个单位财务纳入市卫生健康委本级集中管理,导致预算收支增加,其中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增加517.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24万元(计划生育协会专项经费13万元、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服务14万元,荆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荆门云”服务租赁技术服务198万元、公共卫生应急储备中心运行维护14万元,卫生专业考试考务费65万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20万元)。(2)常年性项目调增。生育托育补助、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离退休县处级以上老干部年度体检、公用经费缺口等项目增加预算202.8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5年 “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比上年12.78万元增加7.22万元,增长56.49%,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与上年10.25万元相比,增加3.75万元;公务接待6万元,比上年2.53万元,增加3.47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主要为:一是增加中医药管理局、疾控管理局职能,工作业务的增加,“三公”经费支出也相应增加。二是上年“三公”经费支出,财政部门在批复时,按2022年实际支出数进行控制压减。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财政保障的运行经费安排184.21万元,其中:办公费12.76万元、印刷费0.06万元、水电费26.41万元、邮电费5.05万元、物业管理费6.5万元、差旅费7.08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21.85万元、公务用车14万元、工作餐30.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55.2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2万元,其中:货物1.2万元,为复印纸采购。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意向)。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固定资产总额588.51万元,累计折旧510.28万元,净值78.2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9109.08平方米,车辆2台,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形资产总额50.95万元,累计摊销49.36万元,净值1.59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市级财政安排市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4608万元。主要为:生育托育项目720万元,“两癌”筛查项目50万元,乡村医生生活补助9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770万元,离退休县处级以上老干部年度体检184万元,在职保健对象专项体检及保健服务152万元,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项目2117万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医疗救援10万元,90岁以上高龄老人体检15万元、公用经费缺口173万元,计划生育协会专项经费13万元、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服务14万元,荆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荆门云”服务租赁技术服务198万元、公共卫生应急储备中心运行维护14万元,卫生专业考试考务费65万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20万元。按照事前有评估、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严格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单位自评;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及时整改纠正,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加强绩效结果应用,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2025年卫生健康委本级预算报表(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未使用地方政府债券。


附件:2025年卫健委本级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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